台北市永康街一位自助餐老闆娘,兩年前委託房仲代售三角窗的金店面,以9188萬元成交。但老闆娘隔天就後悔要求解約,她跟永慶房屋雙方鬧上法院,法官認為合約成立,這位老闆娘除了要賠仲介費367萬,還要給買家400萬元的毀約賠償。
要賠償房仲仲介費367萬的自助餐老闆娘好生氣,認為房屋沒有成功出售,為什麼要賠這麼高的仲介費?
在台北市金華街經營自助餐已經27年的顏姓婦人,兩年前在房仲的遊說下答應賣屋,結果簽完約隔天就反悔。兒子一番話驚醒夢中人,顏姓婦人想反悔,但他跟房仲談不攏,雙方告上法院。法官認為,顏姓婦人白紙黑字簽了契約,再加上收了買家訂金,因此判決顏姓婦人敗訴,總共要賠償767萬元。
顏姓婦人認賠,但其他房仲算一算,兩年前這塊37坪的店面,每坪喊價216萬,最終以9188萬成交,現在捷運信義線開通,加持之下,每坪上看300萬。幸好兒子的一番話,讓顏姓婦人踩煞車。
兩年前沒以9188萬元賣掉這個金店面,現在房價已經破億,雖然顏姓婦人賠了767萬元,但權衡之下還是賺。
賣金店面反悔!婦慘賠仲介費、買家767萬
- 2013-11-26
- 楊忠聖、溫偲含/台北SNG小組報導
一名婦人前年委託仲介,以9千多萬售出永康商圈店面,但和買家簽約隔天就反悔,房仲仍要求她付原本該給的4%佣金,她覺得買賣沒有成功只需要付1%就好,雙方因此鬧上法庭。最高法院認為,房仲業者已完成仲介,婦人應該支付仲介費367萬元定讞,加上先前已賠償買家的4百萬元,婦人房子沒賣成,卻損失七百多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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