繳不起房貸 2途徑救急
民眾繳不起房貸,在政府政策指示下,目前銀行公會已通過兩項救濟機制,一是所有民眾都可申請延長購屋貸款還款年限,由原本20年延長為30年,二是俗稱寬限期的繳息不還本,已申請但到期的,還可再申請延長半年到兩年,但限非志願失業者。
這兩項機制都只是基本原則,銀行公會規定只要符合條件,銀行就不能拒絕。實際上,有些公民營銀行,現在釋出的都比這兩項條件更為寬鬆。就看房貸戶有沒有主動去跟銀行談條件。
以土銀、台銀為例,目前不論是不是失業者,都可申請延長房貸寬限,而且條件很寬鬆,像是土銀,也不限定一定要自住用途,只要覺得有需要,民眾房貸年限20年的,寬限期最多可再申請3年,若申請展延30年的,寬限期最多可延5年。
民營銀行方面也差不多,過去多數銀行房貸寬限期多是1~2 年,過了就要本息攤還,但最近就有民營銀行推出房貸前四年完全只繳息不還本方案,如果本息攤還太沉重,目前向銀行申請延長寬限,房仲業者說,只要房貸戶肯開口,在政府政策壓力下,其實銀行也都不會拒絕。
【2009/02/20 聯合晚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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